【聯合新聞稿】經濟部說快修礦業法,行政院呢? 蘇貞昌院長要向山致敬,不要挖山自盡
繼上週(10/23)民間團體在行政院門口陳情,希望蘇貞昌院長一週內要回答關於修正《礦業法》的三個問題:1.行政院是否要今年底前兌現民進黨對於「礦業改革」的政治承諾,允諾完成礦業修法?2.行政院是否要讓台灣的採礦產業,在符合世界潮流與環境永續發展下合理的存在下去?3.身為民進黨前黨主席,現任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是否要遵行上個月(9/28)民進黨全代會通過的主決議「社會同行,世代共贏」的核心價值,完成《礦業法》的修法,落實推動公平永續的社會經濟轉型?
過去一週,蘇貞昌院長並沒有正面回應,僅經濟部發函表示「目前《礦業法》修正草案立法院已完成初審,後續將尊重立法院審查權,並積極配合審議,以回應社會期待」,對此,民間團體的解讀為經濟部已經準備好要完成《礦業法》的修正,但卻等不到行政院的確認。對照日前在立法院的總質詢,蘇貞昌院長的態度曖昧,不願承擔民進黨政府的「礦業改革」政治承諾,因此還待蘇院長說清楚。
(蘇貞昌出面承諾,礦業法立刻修改!)
速修陳舊霸王礦業法 避免從業人員人人喊打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表示,蔡英文總統兩度公開承諾修好《礦業法》,《礦業法》的主管機關經濟部也表示「尊重立法院」,其實就差行政院蘇貞昌院長點頭以及立法院召集協商。蘇貞昌院長上週推出了開放山林,修整山屋的「向山致敬」政策,廣受各界好評,但如果「霸王礦業法」不修,不僅採礦業者和礦場周遭的居民無所適從,關心台灣山林的社會大眾,會對蘇貞昌院長如此矛盾的作法感到納悶,究竟蘇貞昌院長是要鼓勵人民親近山林、愛護山林,還是要放任霸王《礦業法》持續破壞山林?現在是最後可以修法的時刻,現行《礦業法》有太多不合理且背離世界趨勢的條文,造成採礦業的從業人員,個個頭低低,彷彿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完全沒有榮耀感。
因此,我們必須立即改善這樣的現象,而唯一的方法就是修正《礦業法》,讓這部陳年舊法跟上時代,讓採礦行為受到跟其他開發行為一樣的程序把關,不再享有特權,不再忽略環境影響和當地居民的權益,唯有如此,才能讓這個產業,在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社會公平正義之間達到平衡。現在是最後可以修法的時刻,社會大眾都需要行政院和立法院動作快,將這部老舊、侵害人權、侵害文化、侵害環境的惡法進行修正。蘇貞昌院長,請給人民一個明確的回應。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表示,請向山致敬的蘇貞昌院長立刻修礦業法,兌現小英總統承諾)
礦業修法草案只差臨門一腳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2017年3月立院展開《礦業法》修法,同年12月政院送出修法草案,2018年5月完成委員會審查,2019年5月底送交院長協商,《礦業法》歷經漫長修法過程,只差臨門一腳。民間團體長期倡議:1. 廢除先行使用爭議土地、展限駁回補償等霸王條款;2. 資訊公開;3. 既有礦場應環評;4. 經濟效益評估報告認定不應開發時,礦業權設定不予核准;5. 使用土地應檢具礦場關閉計畫;6. 保障原住民族權利等。在目前待協商的《礦業法》草案中,已有相當的回應,但若未能於本屆立委卸任前三讀通過,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屆期不連續」規定,三年多來的一切努力將全部歸零。大選倒數72日,執政黨能否在選前兌現「礦業改革」的承諾,是檢視政治誠信的重要指標,希望盡速完成修法。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礦業修法草案只差臨門一腳,執政黨兌現「礦業改革」承諾,盡速完成礦業修法。)
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徐孟平指出,一般的開發行為,不論是設立科學園區、蓋工廠、蓋道路,只要符合一定規模都必須經過環評的審核,在環評的過程中討論開發對周遭環境的衝擊影響以及預防減輕的措施,環評不是阻擾經濟發展,而是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平衡點,也讓開發單位可以藉此檢核當地條件適不適合進行開發。但是台灣的採礦行為,在展延礦業權時卻完全沒有這項檢核機制,造成我們現在看到整個山頭消失以及看不到盡頭的炸山、爆震,造成住在礦場周遭的居民日以繼夜的恐懼和長年的和粉塵為伍。請行政院、蘇院長讓礦業開發回歸正常的檢核程序,確定經濟發展與環境永續的平衡點,盡速修改《礦業法》。
(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徐孟平要求行政院蘇院長,讓礦業開發回歸正常的檢核程序,確定經濟發展與環境永續的平衡點,盡速修改《礦業法》。)
礦業法違反人權與憲法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王曦強調,現行《礦業法》的缺陷以及執行的問題,讓因歷史因素長期居住在山區地區的居民,更容易受到大型開發行為的長期傷害,他們缺少防衛自己的管道,在上周才結束的FIDH年會中,來自各國的人權捍衛者,討論世界各地在「遭受投資開發案影響的社區與原住民:如何反擊」、「氣候變遷、環境與人權:連繫與回應」的案例中,在地族群社區所受到的傷害,及他們如何抵抗,如果蘇貞昌院長宣稱山是大家的,那這些住在山上的人,到底什麼時候可以停止他們受到的傷害?通過承諾的《礦業法》修法草案就應該是第一步!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王曦強調,現行《礦業法》的缺陷與執行問題,讓長期居住在山區地區的居民易受到傷害,立即修改違反人權的礦業法。)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環境權是重要的基本人權,《礦業法》的修法,很重要的內涵就是保障礦區下居民的環境權,透過新舊礦區的環評程序,讓居民了解礦區的環境資訊,參與環境決策,這也是社區知情權很重要的內涵,對於原住民來說,更是原住民諮商同意權的實踐,同意讓工廠、礦區等開發區域內的勞工與周遭居民,能充分了解廠區的環境資訊,這也是循環經濟中產業共生很重要的概念,就是工廠要與周遭的利害關係人,如居民、工人與關心的公民團體(如環保團體、社區協會等)積極的開會討論,發現彼此的問題,找出解決方法,走出一條產業與人民共生的新方向。
經濟部於10月17日在高雄舉辦的亞太循環經濟論壇,由陳副總統的見證下,匯集台灣100間產官學研NGO成立了台灣循環經濟大聯盟(TCE100),而我們審視TCE100的名單,水泥業類別,卻看到企業只有台泥參加、NPO有內政部捐助的台灣營建研究院,與台灣資源再生工業同業公會入列,而一直在政策環評與CSR報告中,說自己循環經濟做的很好的亞泥卻未加入,石礦業與水泥業同業工會也未入列,更不提經濟部在亞太循環經濟論壇中,隻字未提水泥業在台灣落實循環經濟的相關政策,在如此高規格的國際論壇,經濟部連提都不敢提,要我們怎麼相信民進黨政府有決心要推動「循環經濟」在台灣的水泥礦業上?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礦業法》的修法與水泥業礦業政策環評缺一不可,才能有效守護台灣人民的環境權。)
根據台大社科院風險中心趙家緯博士後研究員的估計,若落實政策環評提出的「削減出口」與「循環經濟」兩原則時,現今一半以上的大理石礦場均無須再進行開採,可以發現《礦業法》的修法與水泥業礦業政策環評缺一不可,才能有效守護台灣人民的環境權。
《礦業法》牽連廣泛,除了礦場周遭居民的基本人權、生存權、財產權、知情權和環境權,產業的永續發展和政府的政策方針,目前都因為《礦業法》修法的停擺而停滯不前。本屆立法委員任期僅剩下最後兩個月,《礦業法》僅差蘇嘉全院長召集協商後二、三讀。經濟部公文表示願意積極配合立法院審查,難道就因為蘇貞昌院長遲遲沒有表態,立法院就要拖過這一屆,讓這部「霸王礦業法」漫長艱辛的修法前功盡棄嗎?蔡英文總統兩度公開承諾的「礦業改革」,不應該食言,對外宣稱接地氣且施政要讓人民有感的民進黨政府,大選前兌現承諾,給人民的交代就是修過礦業法。
記者會現場施放模擬礦場爆破的煙霧,並播放炸山的聲音,希望讓行政院院長與官員能體驗礦下居民的處境。最後由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黃靖庭代表民間團體,遞交今天新聞稿並詢問,行政院代表經濟能源農業處參議呂貞慧,呂參議告知行政院長蘇貞昌仍無法給明確答覆。
新聞聯絡人: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 黃靖庭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蔡雅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