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稿】六輕空污公害訴訟第二案一審宣判記者會
今年是六輕營運滿22年,高獲利的背後,六輕所帶來的空氣污染,一直被鄰近的中部居民認為是影響健康,增加癌症風險的主因。2015年8月,有75位雲林台西鄉居民率先向六輕中的5家公司(台塑、台塑石化、台化、南亞、麥寮汽電),提出因六輕的空氣污染所造成的民事損害賠償訴訟(雲林地方法院104年度公字第1號,簡稱六輕空污公害訴訟第一案)。
而後2015年,麥寮鄉民林先生兄弟2人,因六輕工業區空氣汙染,造成母親罹癌過世,在沒有委任律師的狀況下,也於2018年,自行向六輕提起民事訴訟,求償8百餘萬(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公字第1號,簡稱六輕空污公害訴訟第二案),公民監督六輕促進環境權行動平台成員出席旁聽六輕空污公害訴訟第二案宣判結果,並與六輕空污受害者法律扶助律師團,於2020年10月30日(五)下午5:15,宣判結果出爐後,於臺灣雲林地方法院門口召開聯合記者會說明此次判決結果與發表對本案判決的聲明,今日宣判六輕空污公害訴訟第二案結果為原告敗訴。
公民監督六輕促進環境權行動平台成員,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本案一開始初期,均是由林先生自行做所有法律研究,並親自出庭,中間也特別去詢問六輕空污公害訴訟第一案的律師團與相關學者,該如何打這小蝦米對大鯨魚的官司,到後期才有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這一路走來的堅持的努力,雖然一審沒有獲得法院的勝訴判決,但卻聚集了更多的居民,勇於站出來爭取自己的環境權與健康權。
法律扶助基金會於2019年成立「六輕空污受害者法律扶助專案」,承接除承接六輕空污公害訴訟第一案的損害賠償訴訟外,並協助於1998年六輕營運後,罹患呼吸道疾病的雲林縣「麥寮鄉」及「台西鄉」等地居民,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而於六輕空污公害訴訟第二案中追加40人為共同原告。同時律師團成員,也加入2015年協助雲林台西鄉居民提起六輕空污公害訴訟第一案的詹順貴律師。
遺憾法院作出敗訴判決,後續將提起上訴,為雲林居民的健康權持續奮戰
六輕空污受害者法律扶助律師團詹順貴律師表示,因相較於法院過往類似重大公害訴訟中,多能適時公開心證,以助於訴訟進行及事實釐清,並准許追加原告,合併審理、判決,以求訴訟經濟。但本案於今年9月17日在未事先告知下,就攸關雲林、彰化等地區居民身體健康之重大空污案件,突然宣示原告林先生等2人部分辯論終結,令人感到錯愕。
詹順貴律師強調,律師團於訴訟中提出諸多學者研究報告、雲林縣政府環保局和衛生局過往委託之相關研究及台塑等五家公司自行委託之健康風險評估計畫等資料,供法院認定台塑等五家公司有無排放致癌之空氣污染物,並聲請法院傳喚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但法官未能准予傳喚律師團為居民聲請的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讓原告等42人無法得以進一步證明台塑六輕所屬的五家公司,其所造成的空氣污染行為,令人感到無比失望與無奈,亦嚴重不符程序法上之誠信原則,後續將會研究判決書,提起上訴。
不信公義喚不回,呼籲六輕空污受害者持續為家鄉的居民爭取呼吸乾淨空氣的權利與健康權
六輕空污公害訴訟第一案原告,同時也是公民監督六輕促進環境權行動平台成員的台西鄉六輕污染傷害聯合求償自救會會長黃源河也特別到場來旁聽宣判,他表示,雲林台西鄉、麥寮鄉,同樣都是六輕石化污染下的受害者,但一直以來卻被六輕故意分化區隔。自己熟悉的親友很多都因為罹患癌症死亡,從專家報告可以知道,六輕石化產業對於周遭居民的健康一定有影響,就算這案一審敗訴,但不信公義喚不回,希望無論是雲林麥寮、台西鄉或是彰化健康受影響的居民,能持續站出來團結走下去為家鄉爭取家人的健康權利。
呼籲法院舉證責任反轉,六輕自行證明其空氣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
鄰近雲林,位處六輕北岸的彰化縣大城鄉更是六輕空污的重災區。長期關心六輕對彰化的環境影響問題,同時也是公民監督六輕促進環境權行動平台成員的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執行秘書吳慧君也特別出席表示,六輕的400根煙囪,每天都在排放污染物,尤其吹南風時污染物就會吹往彰化,台大公衛所詹長權教授進行的流行病學調查,就明確指出六輕的空污對彰雲地區居民的健康危害。過去,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也曾發現六輕有兩萬五千多筆超標的排放數據,卻都被註記為無效或維修值等等理由而未被開罰或檢討,甚至由環保署進行的彰雲環境重金屬調查,也可以發現六輕周遭重金屬測值有異常的高值,六輕是否可以證明這些排放對人體沒有任何傷害?
吳慧君認為,對於此次雲林地方法院的判決相當失望,遭受污染危害的居民是弱勢的一方,六輕應該負擔不存在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而不是由連六輕究竟排放哪些污染物都不清楚的居民承擔舉證責任!呼籲法院舉證責任反轉,還給居民一個公道!
呼籲大眾持續關注六輕空污公害訴訟,原告將提起上訴,為雲林居民健康權持續奮戰!
記者會最後,公民監督六輕促進環境權行動平台、六輕空污受害者法律扶助律師團與到場聲援的民眾齊呼「守護雲林居民健康權!原告將提起上訴,繼續奮戰!」、「毒氣日日吹,原告呿呿嗽 」、「六輕致癌,法官救命」、「六輕污染,害人致命」,呼籲大眾持續關注後續六輕空污公害訴訟,原告將提起上訴,為雲林居民健康權持續奮戰!。
出席團體:公民監督六輕促進環境權行動平台(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西鄉六輕污染傷害聯合求償自救會、台灣零廢棄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六輕空污受害者法律扶助律師團
聲援團體:環境法律人協會
【附件一】
六輕空污案(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公字第1號)法扶律師團聲明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公字第1號損害賠償事件,原告等42人主張因台塑等五家公司排放具污染性質之氣體危害原告等之身體健康,法院於民國(下同)109年9月17日僅就原告林先生等2人部分宣示辯論終結,並定於今日(10月30日)下午五點宣判,判決駁回原告林先生等2人之請求,並裁定駁回其餘原告追加之請求。
因相較於法院過往類似重大公害訴訟中,多能適時公開心證,以助於訴訟進行及事實釐清,並准許追加原告,合併審理、判決,以求訴訟經濟。但於109年9月17日在未事先告知下,就攸關雲林、彰化等地區居民身體健康之重大空污案件,突然宣示原告林先生等2人部分辯論終結,令人感到錯愕。
本律師團於訴訟中提出諸多學者研究報告、雲林縣政府環保局和衛生局過往委託之相關研究及台塑等五家公司自行委託之健康風險評估計畫等資料,供法院認定台塑等五家公司有無排放致癌之空氣污染物,並聲請法院傳喚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但法官未能准予傳喚律師團為居民聲請之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讓原告等42人得以進一步證明台塑等五家公司污染之行為,令人感到無比失望與無奈,亦嚴重不符程序法上之誠信原則。
對於今日宣判之結果,本律師團感到遺憾萬分,俟收到判決後,將針對判決內容與當事人討論後提起上訴,並聲請調查相關證據,以捍衛雲林縣麥寮鄉、台西鄉居民健康權益,繼續為這塊土地奮鬥!
律師團 詹順貴律師 翁國彥律師 李艾倫律師 曾彥傑律師 謝孟羽律師
張靖珮律師 林金宗律師 趙培皓律師 黃昭雄律師 林仲豪律師
鄭植元律師 陳威延律師 王捷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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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沉思〉
六輕大進軍
千億造海邊
煙囪雲中起
咳聲振雲間
河裡病瘦魚
棲息枯草地
誰來問一句
海水可見底
萬事天註定
何必要勝天
留得淨土在
不怕貧苦前
作者:滌雲:《秋思》,雲林:滌雲現代詩工作室,1999 年 6 月,頁 34。笠詩刊 201 期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