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凃又文:知本光電啟示——溝通要超前部署
知本光電啟示——溝通要超前部署
凃又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2020年6月14日
卡大地布族人在2018年2月13日召開記者會表達不接受現行光電開發案,希望縣政府讓部落參與規劃
近年部分地方政府在綠能產業推動上愈趨重要,台東縣政府就屬較具企圖心且有行動力的地方政府之一。如率先成立東部第一個「台東縣綠能辦公室」,由地方政府主動積極去盤點縣內綠能資源及潛力。但台東縣政府卻在知本光電案踢到鐵板,凸顯地方政府在推動綠能上最容易被忽略的盲點,就是溝通未能超前部屬,無法提前緩解或避開社會爭議。
綜觀知本光電從民國105年推動規劃至今,台東縣政府及得標廠商韋能犯了以下錯誤,使得知本光電案成為推動綠能發展的失敗案例。
一、沒有提早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知本溼地為東台灣候鳥必經廊道及東台灣最大草澤溼地,保育團體並不贊成規劃做為東亞最大的光電開發案場。本案件開始籌畫時,未能先聽取利害關係人意見,而未避開此爭議案場。另縣政府也知悉知本溼地為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之傳統領域,卻未先負起諮商溝通之責,增加部落對光電案的不信任感。雖然縣政府把溝通工作留給得標業者,但由有開發時程壓力的廠商處理諮商同意等程序,反而無法讓部落凝聚共識。
二、高額權利金成為民眾信任綠電的阻礙。知本光電案縣政府僅以權利金高低為得標唯一標準,最後廠商也以25.19%高額權利金得標。讓民眾感覺到縣政府只想賺錢,而忽略利害關係人關心的生態維持或是原住民族部落的團結,導致本案的公益性備受質疑。而高額權利金也讓業者傾向追求面積最大化的設置方式,蓋好蓋滿,使得光電可以彈性規劃以因應在地問題等優點消失。
三、諮商同意制度,反而分裂部落、製造爭議。雖然卡大地布部落曾於民國108年6月進行原住民諮商同意程序,結果贊成票僅以14票略高於不同意開發者。但因目前諮商同意操作及法規解釋仍存在很多瑕疵,在部落還沒有共識下,將諮商同意簡化成選舉投票,不只侵害部落真實意思,也造成部落內部衝突升高,迫使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袖祭司長拉罕全體,不得不對此諮商同意決議結果提出訴訟,成為本案最大變數。
四、綠電溝通也要超前部署。知本光電案推動至今,顯然因台東縣府及開發商在社會溝通工作上的輕忽,將胎死腹中。但若以歐盟發展綠能經驗而言,也並非只要把綠能兩字搬出來,民眾就一定會埋單支持。廠商仍被要求做好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程序,業者也願意依民眾意見調整綠能案場設計的大小、範圍、景觀等。才可讓民眾體會到綠電彈性可分散、可依地形生態環境調整的優點。
參考歐盟能源轉型能成功的案例,也是提早讓利害關係人參與最大化,促進能源政策的透明,增進相關方相互了解。期待地方政府在推動綠能產業發展時,社會溝通務必超前部署,做好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若事涉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諮商同意工作地方政府責無旁貸。
可嘗試部落公共區優先推動屋頂型光電等新型溝通服務,拉近與族人距離。當綠電確實可「團結」社區居民共同推動,跳脫「花錢擺平」的舊思維,建構地方再生能源支持網絡就不會是難事。
原文刊載於蘋果日報蘋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