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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實習心得|許沛津

結束了長達一學期的實習,在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以下簡稱環權會)的實習可以說是收穫滿滿,當初一聽到老師開設法律服務學習的課程,就毫不猶豫地報名,過往所學的法律概念都是源於書上抽象的探討,藉由實習的機會,讓我有機會將平時所學的與實務上的工作加以印證。

這次的實習,環權會很用心地安排我們四個實習生一同協助處理的案子是有關台塑河靜鋼鐵公司在越南當地造成嚴重的海洋汙染,有毒物質不當的排放造成當地漁民、潛水夫及相關的居民身體受到嚴重的傷害,甚至有居民因而死亡,此案牽涉我國相關企業,環權會受委託替當地居民起訴,要求損害賠償。本案涉及相關人數眾多,亦須前往越南蒐集相關證據,並熟習越南的法律背景,是個頗為複雜的案件,這學期黃律師帶我們一起從頭到尾跑過一遍,從原先的案件相關事實的了解、程序上如何主張我國有管轄權、實體法上可以主張的權利及後面證據資料的蒐集、卷宗資料的整理……等,非常幸運,讓我可以完整地看到一個團隊在準備訴訟案件時,事前需要做的工作,也讓我體悟到,我們所學的法律應該如何去具體化地應用到生活中,在幫當事人解決問題時,一來須要有厚實的法學基礎才能知道如何運用相關法條幫當事人尋求救濟,此外,在說服法官的過程中,透過資料的蒐集將所欲主張的事項清楚列明,亦須具備足夠的細心與觀察力。藉由這次的實習,回頭去看無論是教科書所提出問題意識或是學者們爭論不休的學說見解,都有更細緻的了解,書上所提出的問題是源於一個個與案件切身相關的當事人所欲積極爭取的權利。

還記得第一次進入環權會的時候,律師指派我的第一份工作是查找有關越南公司法董事侵權責任的法條,對於這份工作印象頗深,因為那是自己第一次去實習,沒有了解到案件相關事實,但我也怯於向帶我們的黃律師提問,所以沒有找到與實際案子相貼合的法條,直到後面黃律師再跟我們講解我才恍然大悟,這讓我學習到,以後在工作上不要不好意思開口,遇到不懂的問題一定要勇於提問,不要讓自己做白工。此外本案關係企業眾多,為了落實董事的責任,為了使行為人負起應有的責任,黃律師亦教導我們去運用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各家企業的財務報表,透過持股數量的比對,來間接推敲出各家公司彼此間的關係,落實舉證責任,讓我得以將大三學習到的公司法學以致用。

除了協助處理準備起訴案件資料外,環權會亦鼓勵我們積極去參加環境相關活動,這學期,我前往參加社子島開發案的抗爭,我看到郭律師慷慨激昂地為民眾發聲,爭取應有的權利;我參加國際河流日健走活動,環權會偕同反對雙溪水庫自救會、雙溪泰平里山推廣協會等相關民間團體,為了留住雙溪美麗生態發起的健走活動,希望讓更多人重視這個議題,讓政府傾聽民眾的聲音;此外我亦擔任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辦的廢核遊行志工,為環境盡一份心力。這些社會活動的參與,我看到了有一群人正積極的為乾淨美麗的自然奮鬥、為環境保育而努力,其中亦不乏法律人的身影。

我心目中的「法律人」是什麼形象? –具有大無畏的勇氣、善良的同理心與豐富的學識。學者邊沁曾說:「一個細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經常地從純自然的環境中產生出來,而一個強烈而持久的期望,則只能來自於法律。」司法改革如火如荼的進行,有缺陷的外部體制需要被補正,而體制內的法律人,肩負責任的同時,多一點擔當、少一點妥協;施展專才的同時,除了效度、高度,也不忘暖度。謝謝胡博硯老師提供我們實習的機會,也謝謝環境權保障基金長官、律師同事們用心的安排,讓我們更加淬鍊法學知識及實務經驗,在提升自己專業能力之餘,亦不忘用自己所長去回饋給這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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