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台中谷關的大甲溪流域,是多個泰雅族部落世代生活、祭儀與傳統文化實踐的重要場域。然而,在大甲溪光明水力電廠開發案的審查過程中,台中市和平區公所卻認定哈崙台部落為「非關係部落」,將其排除於法定諮商、意見表達與影響評估程序之外。此違背法律《原住民族基本法》所強調的 自由、事前、知情同意(FPIC) 原則。環權會在2025年開始介入,並於同年7月協助哈崙台部落向台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提起訴願,請求撤銷和平區公所違法的認定結果。2026年3月,訴願結果出爐,台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採納了哈崙台部落的主張,認定和平區公所的相關行政處分違法並予以撤銷。本件於訴願階段即勝訴,是極為少見的重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