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2026審查 – 原住民基本權

上週兩公約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打臉原民會
環權會呼籲:原民會不應再要求部落適用違法違憲的諮商同意辦法!

兩公約審查意見於上週落幕,第29點意見指出:「委員會仍關切自由、事前且知情下同意之程序持續透過可能未能充分反映原住民族自決權之架構執行。特別是,對於行政機關干預原住民族決策機構之召集、採用以戶為基礎之代表制度,以及表決與參與方式存有不確定性等情形,仍令人關切。委員會並關切的是,儘管已有司法見解,相關法規仍持續適用或長期處於審議狀態,致生法律不確定性,並可能損及原住民族權利之有效落實。」

然而,如同本會5/18的社群文章中提及,卡大地布部落在部落自治原則下依部落法規做成的決議,原民會卻透過各種方式向部落的合作廠商表示:「不符合諮商同意辦法所做成之決議,無效。」…而就在上週,新出爐的兩公約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即指出,現行諮商同意辦法有「干預原住民族決策機構之召集、採用以戶為基礎之代表制度,以及表決與參與方式存有不確定性」等情形,在已有法院判決的情況下,原民會持續適用諮商同意辦法,將損及原住民族權利!

諮商同意辦法被法院宣告違法違憲迄今已將近四年,我們呼籲原民會應盡速提出保障部落自主的修正草案,勿再強行要求各部落適用違法違憲亦違反人權的諮商同意辦法,並尊重部落自主訂定的法規。

原民會近日雖透過聲明,試圖將責任推給地方公所,但事實上公所依法只有備查決議的功能,並無認定部落決議效力的權責。原民會雖亦無認定部落決議之權責,但實不應再表達部落決議違反諮商同意辦法即無效之見解,此不僅造成法律不確定性,更嚴重干預部落權利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