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第三屆原住民族與地熱國際論壇心得

文/朱璽恩 kanadun金崙部落青年會

Ayianga a nia veljeluan,katarivarivaku,

a tjalja bulayan a qaqetian tua nia Naqemati。

Sarenguaqan a nia varung kata kinacavacavan tua zaljum,

Masalu aravac,su kisangaw tua nia tjaivilivililj,

Ulja na kinizangan a Cemas a nia vetjek a patje palalaut。

我們的部落金崙,雖然地熱或溫泉沒有特定的族語專有名詞,但我們的 vuvu (長輩)對於溫泉及地熱有明確的定義及用途—是一種療育的力量。當工作完疲累,身體或心理不舒服,只要泡個溫泉澡,造物主就會用溫泉治癒身心 靈。從這個定義我們可以知道,自祖輩開始,地熱與部落文化就產生非常緊密的關係。早在殖民政權侵略土地之前,部落早已用信仰及文化,證明對土地上下擁有絕對主權,甚至在幾千年前就有前衛的環境法人格概念。如今我們同時身為地熱開發區的居民,許多次當部落和機關及開發商溝通,也許是當長輩不太理解怎麼做才叫做部落優先自主且永續的地熱經營模式,時常在計算部落的利益回饋時沒辦法注意到具有前瞻性的利益規劃。在這次與會中,可以看到其他國家的原住民族如何善用地熱的附加利益,創造部落的集體常態性金流,促成部落以七代人理念構思,完成完全部落自治的願景。前提是,在開發的過程中,需要優先完成部落對於土地利用文化的調查並實踐。

以部落地熱發展現況作為開頭,向會議中每位為了部落勇敢發生及行動的部落代表致敬。在這次的原住民族地熱論壇中,每當有部落代表發言時,都會先談及部落的文化及土地主權,最後才會談到部落的地熱發展。就像我們的祖先一樣,先榮耀造物主及祖先,榮耀部落及土地,稱讚、感謝及祝福身邊的家人朋友,最後才開始述說自己對會議議程的主張及意見。我想這應該是在談論各種原住民族土地議題時,都須要具備的文化底蘊及邏輯脈絡。

而這次參與 SLB 原住民族科技日,及 IGS 原住民族地熱論壇,各國的發表中都有一個明確共同的目標。原住民族社群及部落的存在,是絕對先於國家主體的,國家在原住民族傳統領域進行地熱能源轉型同時,須尊重原住民族為土地主權者的地位,建立結合原住民族傳統知識及地球科學永續能源雙軌體系,開發者也應透明將地熱能的優勢條件,創造部落與開發者雙贏的夥伴關係。

綜觀金崙溪流域的地熱發展進程,如何在地熱議題上放大部落主權,部落傳統科學該如何與當代地球科學並進以成為符合部落現況的發展模式,及跨地區及部落共存體的地熱開發經驗為脈絡,為未來需要長期與地熱能共生做足準備。得以推論出的結果為,部落需要有效運用當代地球科學技術,將傳統土地智慧及部落議決結果置於先位。

解決方案也許是部落一直以來的主張,即人才培育與決策團隊中的部落代表。在臺灣原住民族的地熱開發經驗,廠商給出的回饋機制中,常常有提供部落族人工作機會的保證,而工作內容往往只是簡單地零工,根本沒有落實核心人才培育的意識,對此筆者感到十分遺憾。而在會中也有許多國家提出相關的經驗,針對當前教育體系中的制度性障礙與文化隔離感,論壇提出了「階梯式教育」機制,主張從八至十歲開始讓兒童接觸地熱科學,及早建立職涯想像並培養對未來的信心。為了確保核心技術不被外部企業壟斷,原民社區應落實「影子學習」模式,安排族人全程跟隨技術團隊參與專案,透過實務觀察掌握管理邏輯與關鍵的「機構知識」,使專業能力得以留存在社區中。此外,「原住民對原住民(I2I)」的跨國交流,如夏威夷與紐西蘭的互訪計畫,讓青年能在具備「文化安全感」的環境下學習,有效降低專業領域中的孤立感並增進文化認同。未來產業需求的人才類型極為多元,除了地質與工程專家,亦需涵蓋公共溝通、法律政策及文化詮釋等專業。人才培育不應僅被狹義理解為技術訓練,而應是一項結合文化傳承、自我認同與經濟自決的長期願景,旨在讓原住民族從單純的受影響者,轉變為專案的領導者、治理者與股權持有者,確保能源轉型的利益能真正回饋給土地的守護者。

但以臺灣工程開發進程,比起在地意見回饋及環境永續發展危機與否,開發能不能造成利益更重要,若只提供人才培育及工作機會,部落意見還是沒辦法直接影響上游決策。綜觀部落的地熱開發進程,與部落的溝通通常只停留於諮商同意階段,而在許多國際經驗中,諮商同意或部落參與鎮政的目的從來不只是通知,而是透明使部落能有效監督開發的溝通。而臺灣原住民族的困境,最關鍵即為能觀測到的資訊往往是政府或者開發者的數據,而監測的過程中常常遇到數據監測為合理,而在傳統土地利用經驗卻指向 pasaliw(錯誤、禁忌)的意識矛盾。我認為,部落應該要擁有獨立於政府及開發上,屬於部落自己結合 AI 技術的地熱數據資料庫,透過族人量化傳統土地利用的經驗,及開發之後的生態變動作為對比,加上上述具有部落文化底蘊的地熱人才培育提供專業見 解,面對時下臺灣原住民族地熱發展的棘手問題,得為尚方寶劍及丹書鐵券。

此外,「數據主權」在國際原住民族地熱開發經驗已被提升至與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同等重要的高度,正如論壇中所強調的:「誰掌握了地圖,誰就掌握了未來」。地下資源的地質模型、探勘成果與地下情報不只是技術資訊,更是社區在未來數十年開發決策與談判過程中的核心籌碼。為了對抗傳統開發模式中常見的「數據殖民」現象,即外部機構蒐集、分析並出售原民土地數據,卻使原住民本身無法取得完整資訊或參與決策,原住民族必須落實 OCAP 原則,即確保對自身數據擁有完整的所有權(Ownership)、控制權(Control)、取得權(Access)與持有權(Possession)。隨著人工智慧與機器學習技術興起,數據的再利用價值往往超出原始預期,因此傳統的「自由、事先與知情同意」(FPIC)應進一步發展為 FPIC+C 模式,強調在每一次新的技術應用或用途變更時,都必須取得社區的「持續性同意」。此外,數據的範疇不僅止於量化的科學參數,更應涵蓋訪談、傳統知識、語言及社區經驗等質化資訊。為了確保核心技術與「機構知識」不隨著外部顧問離去而流失,社區應推動「影子學習」機制,安排族人全程參與數據蒐集與分析過程。最終目標應是建立由原住民族主導的跨國集中式數據平台,藉此扭轉資訊不對稱的處境,實現真正的資源治理與民族自決主權。

當代部落談到地熱議題時,也許是因為殖民時期,部落史觀及地理位置的分裂或融合,甚至是制度的改變,既得利益者的流動,使部落談論地熱議題往往陷入資源如何運用,或提升當下個人及部落社會地位提升的窘境。身為部落青年世代的參與者,我認為應該要回到傳統世界觀及土地使用原則為警惕,以未來世代能永續生存為意識,為未來能制定更利於部落自治發展的政策為目標努力。而當代應被解決的,即為部落應於當代地球科技中找回主權地位,最棘手的為部落地熱人才培育,有了文化底蘊及科技知識,接下來就是建立屬於部落的第三方資料庫,並落實監督開發情狀且須有效守護部落土地及數據主權。以上若落實完善,未來更有機會討論部落信託如何制定,甚至有機會能成立部落自己的地熱電廠,以永續的地熱能,為部落及族群自治開闢新的康莊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