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環法人觀點】郭鴻儀:環評修法,開創環境與經濟雙贏的新局!
郭鴻儀/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 環保署於106年9月20日正式推出《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法草案,是歷次修正幅度之最,更是回應近期論者將環評與法律視為我國經濟發展黑手的重要契機。
【投書】誰想一夕致富?只求居住正義
文/郭鴻儀(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 臺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受訪表示:「社子島安置計畫一定會比現在好,但是不要期待每個人都可以一夕致富,他坦言人民總是期望太高,但社子島問題已經擺了47年了,他認為最後方案會比規劃的好,但也不是變更之後就讓每個人都變成暴發戶,沒那麼好康。」等語。姑不論,市長發言是否被斷章取義,筆者全程參與社子島開發計畫二階環評第二次範疇界定會議,聆聽當地出席居民發言,並無所謂期待「一夕致富」之說,反而多是直指北市府開發團隊,未善盡調查、瞭解社子島百年來形成的生態、文化、社會及經濟的城市聚落紋理,貿然採取全區區段徵收,以幾近夷平的開發方式,造成居民生活衝擊的憂慮。於此,鄭重呼籲北市府,應正視當地居民心聲,才能真正解決社子島居民長達近半世紀禁建所造成的生活困境。
【投書】配偶出席修法公聽會 主席應自行迴避? 法律是這樣解釋的嗎?
文/郭鴻儀 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 前日網路新聞報導,針對由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擔任主席,所舉辦「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及「環境影響評估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公聽研商會,因詹副署長之配偶即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林子凌以及其曾擔任過理事長之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仁惠等人皆出席。有論者主張詹順貴應依行政程序法第32條自行迴避,否則未來如有開發單位或環保團體不滿意修法結果,可以告違反行政程序法,使原處分無效等看法。在此,提出本人若干法律上見解,以導正視聽,也期盼對於環評法子法修法程序,社會能專注在條文的嚴謹以及若干疑義作理性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