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竹科三期都市計畫變更
扶助律師:郭鴻儀律師
案件事實
新竹縣竹東鎮雜糧產銷第一班有一百多位成員,位處竹東鎮二重埔、三重埔等地區,2015年榮獲了全國優良農業產銷班,班長莊正燈更是十大經典好米的冠軍農夫。多年來,農政單位在參觀各地農業生產聚落時,總不會遺忘這個地區。諷刺的是,早在三十年前,這塊優良的農地就被納入竹科三期的特定區計畫範圍內,即使後來新竹科學園區放棄開發,但在地方政商勢力覬覦下,至今仍未能恢復回農業土地。
1980年代,台灣政府將生產重心由國營石化產業、民營多樣化工業品生產,轉為以國家資源全數投入高科技產業,於是從新竹科學園區開始擴張腹地。1981年5月20日,省政府規劃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並於1987年將頭重埔、二重埔、三重埔以及柯湖等地區劃設為第三期發展地區,預計徵收454公頃土地,其中226公頃開發為工業區。與此同時,1981年4月寶山水庫開始動工、1997年4月寶山第二水庫開始動工,建設後美其名是為公共給水,但其實都是作為科學園區的用水,這裡的水專供給高科技的面板、晶圓飲用。
然而,當局低估了高科技產業的嗜水特性,光是竹科一、二期的需水量已讓新竹有水源供應風險,加上該區位處隆恩堰集水區的範圍,廢水問題必然引發爭議。另一方面,1989年在地居民與選區議員呂源貴共同籌劃並發起抗爭,歷經多年的角力,1995年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決定放棄徵收,並希望透過通盤檢討,變更回原來的使用分區,也就是讓這裡重新恢復為農業土地。
2000年,竹科管理局再次具文明確向新竹縣政府這裡無土地使用計畫,但鄭永金縣長於2005年選舉前夕,逕行以最有利標評定榮久營造公司得標,榮久公司隨即於取得「得標文件」後,以此文件申貸87億元,得到第一次融資23億元後,便不知去處
期間,自救會發起多次抗爭,2007年6月6日,鄭永金縣長再一次不理會內政部糾正函,再一次逕行宣布,由王永慶女婿李宗昌以不實股東出資資料成立的「廣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得標,也是再一次的,廣昌公司名義隨即向銀行借貸5億元,用於私人開銷。
2009年,在二重國小舉辦環評說明會上,地主林永銓表達抗議立場,突遭一群身份不明的人士持塑膠椅痛打,當場得緊急送至國泰醫院縫五針,而前議員呂源貴則因被阻擋於禮堂外,憤而將豬屎豬尿潑灑於自己身軀上。此後,在說明會上總會出現身份不明人士,或者土地掮客頻頻敲門「問候」自救會成員,就不斷壓迫著居民的模式,每次抗議行動幾乎都得用血跟淚來換。
2010年,廣昌公司因為涉嫌用不實的股東繳股明細、資產負債表、以及公司設立資本查核報告,做了不實的設立登記,使得其負責人等被緩起訴或定罪,導致新竹縣府的契約破局而未完成通盤檢討。
2017年新竹縣政府捲土重來,繼續送審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這回提出的是「新竹縣轄竹東鎮部分主計通檢暨細部擬定」的計劃案,其範圍內的頭重里、二重里、三重里及柯湖里,將原計畫通盤檢討為150公頃的住宅區,42.48公頃的研究專用區,以及49.51公頃的產業專用區。
從竹科三期,我們看到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是如何的一錯再錯。新竹縣市過去超量劃設都市計畫區,仍有大量人口缺口,以2008年為例,新竹縣都市計畫的計畫人口42萬,但實際僅居住不到28萬的人口。以竹科三期所在地的竹東鎮的都市計畫來看,2006年至今的人口變化,2006年的95,824人到2016年的96,817人,雖然人口有增長,但也僅有約一千人。然而,在竹東鎮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其計畫人口卻以線性持續上升,成為新訂或擴大規劃的理由。這次竹科三期新增150公頃的住宅區,正是基於錯誤的估算,缺乏一個更上位計畫去引導、規範結果。
竹東鎮都市計畫位處隆恩堰集水範圍的地區,而隆恩堰正是新竹市民最重要的自來水水源,理應加強保護,減少開發污染源。竹科三期預定這塊土地位於新竹頭前溪南側的竹東臺地,也屬隆恩堰的集水區,如果再開發為大規模的住商,生活污水必然加重頭前溪的污染,讓新竹市民的飲用水質更加惡化。
為此,申請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予以扶助。
審查扶助理由
1. 目前約略有一年的時間,新竹縣政府要進行縣市國土計畫,目前變更的區域,將來很可能會進入城鄉發展區,但若是未來它沒有被劃進城鄉發展區,那很可能我們就可以不用怕了。
2. 客家休閒農業專用區的徵收必要性。
3. 竹科管理局已經表示不使用特定區主要計畫土地,這時是不是要解除一部分特定區計畫,做局部解除,或回復原狀的情形。
4. 本件既然是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而且是特定區計畫,就必須考量當初的規劃目的,如果此次計畫變更已經偏離規劃目的應該要求有公開的說明會或公聽會。
5. 目前大法官解釋對於都市計畫的審議有許多的可能,包括未來可以進行救濟,過去許多做不到的討論,在這案子上的操作可以有必較細緻的安排,讓它將來成為行政救濟的爭點。例如舊都市計畫的退場機制,任何規劃談的是計畫的理性,也就是必須就規劃能講出個道理,但提案的縣市政府往往講不出個道理或者為什麼這樣的規劃是比較好的方式。法律人的介入可以擴大民眾參與,讓議題和意見能夠進入行政程序,並且列入會議紀錄中,我們未必期待在第一時間擋下,但這些議題或提問如果政府答不出來,我們或許可以主張明顯違背常理,或者是處分欠缺理由,讓它成為將來在行政救濟可以打擊的點。空間計畫在過去較少有針對怎樣才是符合法律的權衡或衡量,行政救濟或大法官已經有在公共利益的衡量和保留特定農業區的公益衡量,討論能否區段徵收,雖然司法很緩慢,但目前已經有發展,律師在進入本案時,可以多往這方向去著手。
6. 本案主張應進行政策環評或個案環評。變更都市計畫的目標本質改變應等同於新訂都市計畫,應進行政策環評。
7. 進入國土計畫規劃前,地方政府可能會緊鑼密鼓進行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變更,因為既有的都市計畫未來可能會循既有規劃使用,而不會進入國土計畫的討論,所以要注意地方政府可能會在國土計畫前先帶頭衝。
8. 本案盡量找專業者協助清理人口流動的狀態,在不影響都市城鄉發展且臺灣人口逐漸下降的情況下,住宅區的規劃正當性就可以是被挑戰的地方,我們或許無法整個排除但可能可以達到縮小開發範圍的目標。
9. 律師進場後可協助當地居民釐清法律程序進行,並且協助當地居民參與程序發表意見,培力地方居民的程序參與能力。
衍生議題或專案
1. 計畫行政的正當性及合理性
2. 舊都市計畫退場機制
3. 與國土計畫銜接
4. 水資源及廢棄物處理問題
近況說明
竹科三期案與台知計畫並列為新竹縣楊文科縣長力推的三支箭之一,將徵收竹東鎮300多公頃的優良農地,亦涉及大規模,產專區及住商區之劃設也有供過於求的問題。本會2019年度協助竹東二、三重埔地區農民及自救會,參與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