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大地布部落光電區案
扶助律師:陳采邑律師
案件事實
1. 臺東縣政府規劃在知本濕地建置226公頃的「太陽光電教育示範專區」,由於地屬知本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縣府在可行性評估階段,應先行徵詢部落意見與需求。
2. 本案部分土地目前雖然為縣政府所有,但於臺東縣政府於1982年前以「知本綜合遊樂區開發案」開發目的徵收前,為族人土地,而現在「知本綜合遊樂區開發案」已不進行開發,徵收目的消失,族人要求臺東縣政府先返還族人土地,回復這段歷史正義,並已於2017年3月25日先自主宣告部落傳統領域。
3. 關於光電園區案,族人要求開發單位到部落提供及說明本案同意事項之計畫、利益分享機制、共同參與或管理機制,以及其他與本案同意事項有關之事項,讓部落族人深入瞭解。
審查扶助理由
本案有開創性,因共管跟協商目前尚未有法條,可以建立此一前例。且本案牽涉綠能、傳統領域、共管複合處理,且目前政府正在推廣綠能,本案可為相類似案件建立良好的溝通模式,樹立典範。
衍生議題或專案
一、部落會議成立光電工作小組,提供相關法律諮詢。
二、為首個實行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案例,將協助相關事項處理。
近況說明
雖然2019年6月1日由鄉公所召開部落會議投票結果以極小之差距同意開發,本會繼續整合專家意見,協助部落申請法律扶助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