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
本會主要工作目標方向主要分三大區塊:
壹、 環權扶助
一、為了實踐環境權保障的法律扶助,本會選定個案為居民團體、環保社團、自救會或社區部落等,提供律師及專業協助者針對環境事件之非訟程序如環評、聽證等程序進行協助,必要時進行訴訟程序扶助。
二、擬定環境權法律扶助事件審核及酬金標準辦法。培養更多環境領域專業之律師或專業協助者能投入環境權保障之領域。
三、建立平台,加強環境領域專家、法律專家及社區居民之連結。
四、律師或專業協助者必須於扶助過程中:
- 研究個案資料。
- 跟社區當事人進行座談或會議。
- 參與環境權法律扶助實踐相關之會議,如環評、公聽會或聽證會等等。
- 最後需提出專業分析報告,以供該案件後續訴訟、環境監測或推動修正法律參考使用。
貳、 環境監測
一、檢視過去重大環評已決議案件之承諾事項,督促落實承諾事項之追蹤與監督。
二、研擬環境監測審議辦法,由環境領域等學者專家提供諮詢,就選定社區個案研擬適合之行動監測方案或是對事業主提供監測方案之建議,以保障在地居民的環境生活。
三、培養能以在地居民觀點為出發的學者專家,設計適合之環境及行動監測方案。
四、建構法律上因果關係,有利於環境訴訟上之舉證。
參、 社區培力
一、引進介紹國外公民自主行動監測觀念及方法,增進社區民眾的行動力。
二、透過專家扶助過程加強民眾對社區環境資訊之掌握及相關法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