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實習心得|張禾儒
因緣際會透過學校的課程,我來到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實習心得,雖然實習的時數僅有短短70多小時,但每次的實習都讓我空手而去,滿載而歸。在這次實習中,我主要的工作是協助律師準備起訴的種種事項;人生第一次協助進行訴訟的準備即是跨國環境訴訟,而且原告人數多達2萬多人,讓我這個還在校學習法律的學生感到非常榮幸能參與這個如此龐大的案件。
一開始我拿到律師原告們對本案的陳述,雖然文件中的文字都已經過翻譯社由越文轉成中文,但中文文句中仍有不少語句不通之處,因此我認識到在法律界,尤其是跨國訴訟中翻譯人才的重要性。又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環境訴訟最困難之處即是證明損害與行為間的因果關係。我在協助整理證據資料時發現,在此案中,除了鮮少有直接證據證明村民們得病是由於台塑在越南的工廠排放的污染所造成外,有更多因為海洋遭受污染而生計受到影響的村民,卻因為平時沒有任何紙本或其他證據記錄下其營業所得,因此只能請求1元作為象徵性的損害賠償,也由於越南政府不願正視此案,上街抗議的國民遭到當地警察的壓制,協助此案的律師赴越調查時亦有受到了越南政府的「關切」,讓我感受到從事法律工作的危險之處。
由於本案的案由是台灣公司在越南設立工廠並在當地排放污染源,因此即涉及我國法院此時有無審判權的問題,為了找到能支持自己的見解,我利用法學資料庫及法院判決查詢網頁查詢並閱讀許多相關的學者及實務見解,也因此認識了尚未學習到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且為了找出所有應該負責的(法)人,我須研究有哪些公司持有該越南公司多少股份,而各個被告間有十分複雜的交叉持股情形,因此我學到如何從公司財務報表中找出其持有他公司之股份數及比例。在準備起訴的最後階段,因為要將起訴狀中提及的證據等資料送達給被告們,我協助整理裝訂了為數不小的紙本資料,從中讓我認識到與法律專業無關但也很重要的瑣碎細節。
除了協助案件的準備工作外,我也參與了其他宣揚維護環境理念的活動,分別是反雙溪水庫新建健走活動及廢核遊行。在反雙溪水庫新建健走活動中,我前往雙溪車站協助引導民眾參觀預計興建水庫的水源地。當地的水非常清澈,的確是一個適合成為飲用水的水源地,但一想到眼前的自然景觀在完成水庫後即會被淹沒,內心就為這片土地感到惋惜,且在實際上沒有如此缺水的情況下,應該不要任意破壞大自然是比較好的選擇。而廢核遊行當日我協助主辦單位義賣商品,我看見許多人—無論其年齡或是性別,為了自己與子孫的安全著想挺身而出,向政府表達反對核電的訴求,也有很多人來到攤位捐款,期待環境保護團體可以藉此獲得資金以繼續為環境發聲,在那天我學習到許多有關核電的新知,像是核電廠實際上需要花多少時間才能除役等,以及在這片土地上仍有許多想要保護環境的善良人們。
雖然大家都知道進行環境訴訟的困難性,但在協助此案起訴的過程中,我看見律師們即使知道勝訴的可能性不高,但他們仍為了維護環境正義及身為律師應協助當事人主張其法律上權利,緊緊抓住那微小的機會,這樣的精神讓我深感敬佩,也期許未來我在職場上也能堅持為對的事情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