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專案小組今(3/2)日召開「 #枋山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 說明書」第2次初審會議。枋山、獅子反風車自救會、楓港社區發展協會、楓林村、中華民國野鳥學會、高雄市野鳥學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與環權會均出席表達意見,審查委員會也認定開發單位所提報告書內容尚有多項缺漏,決議「補正再審」。
對此 #環權會 建議,『慢慢來比較快』應建立規範或指引, #地方共識 先行。
一、 建立安全距離規範或指引:行政機關不應規避法律責任
環境部與經濟部針對陸域風機安全距離的規範或是指引遲遲未出爐,不僅是行政怠惰,也是對居民健康的漠視,更將責任丟給環評委員。
事實上本土科學實證,政府有責任制定明確的陸域風機距離規範,並且在國際法律的趨勢中,法院均有針對風機侵權、損害健康的勝訴判決案例。
二、加強利害關係人溝通
在地居民反對聲音仍大,但報告中數字卻經過美化,望環評委員會能重視廠商利害關係人實質溝通過程,杜絕廠商用「曖昧、隱藏、誤導」等方式取得表面簽名數字但卻缺乏實質溝通。
政府亦應建立一套具導引性的「居民共識建立模式」,確保溝通程序正義,避免利害關係人的聲音被消抹。
三、 莫讓環評通過成為壓迫居民的通行證
廠商雖宣稱會取得近距離民宅意向書,但實務上,一旦其取得「環評通過」這張行政通行證,對於尚未簽署的居民將形成巨大的心理與物理壓力,仍應先行溝通取得共識為佳。
四、 正視河谷生態與農業的真實衝擊
廠商說明書中極力呈現對人、鳥類、農業的「無影響」或「可忽略」,但事實與科學證據並非如此。尤其當地河谷環境的特殊性,有楓港溪河谷擁有獨特的留鳥、過境鳥類、紫斑蝶及特定授粉媒介(如蒼蠅)等物種,可能會受到落山風與風場加乘影響。報告書中均未提及,應增加調查及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