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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自我感覺良好的社子島安置聽證?

文/郭鴻儀(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

 

108年4月13日北市府為去年內政部要求針對社子島都市計畫進行「安置」舉行正式聽證會議。這場聽證,終於成功引起長年以為「社子島開發不過是選舉芭樂票」的社子島居民,開始相信柯市府是來真的。從2月15日正式公告聽證會議起,社子島內福安及富洲兩里里長對於社子島開發將如何進行、拆遷補償、開發方式到安置計畫,各式問題應接不暇。4月13日聽證看似平和結束,土地開發總隊長最後總結提到,聽證順利完成並已完整蒐集民眾意見,相關意見將帶回研議、納入拆遷安置計畫修正參考。但真的就這樣而已嗎?

 

打從一開始就不談「區段徵收」的公益性及必要性!

這場聽證打從內政部附帶決議開始,就注定會是場失敗的聽證。去年6月26日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此案時,無論民間團體或出席發言的居民所在意的都是「區段徵收」開發手段的公益性及必要性,要求內政部應針對「區段徵收」舉行聽證,釐清全區區段徵收的必要性。誰知道最終決議內容卻要求北市府應針對「安置」進行聽證!「拆遷安置」在市府目前的規劃思維,只有採取「徵收」或「區段徵收」時才有討論後續「安置」的空間,換言之,這場拆遷安置計畫草案的聽證前提,早已被預設。在居民對於安置前提「區段徵收」充滿疑慮,也未被充分告知或瞭解完整的權益影響,對於「區段徵收」亦不具有高度共識的情形下,這場聽證只談「安置」的聽證就像隔靴搔癢,前提問題沒有釐清,居民又如何放心只談「安置」?

(取自市府明日社子島網站)

 

說好的嚴謹聽證在哪裡?

從108年2月15正式公告聽證開始,3月16日一陣混亂中選出的25名發言代表,4月3日,25名發言代表與聽證主持人共同協調程序進行方式,最後看似順利在4月13日陳述完有關聽證三大議題包括:有關拆遷安置計畫專案住宅承購、承租資格及條件,以及其他涉及安置相關議題。

實則,原訂聽證期程預計於5月舉行兩場預備聽證,正式聽證訂在10月12日,但正式公告後,原有預備聽證取消,正式聽證提前到4月13日。對此,市府回應,因為相關問題早已談好多年爭點已具體明確,毋庸辦理預備聽證。但觀察北市府提出三大聽證議題均屬開放性的意見蒐集,理應針對爭議要有交互詢答的聽證程序,變成如同公聽會般的一問一答。可想而知,發言代表在聽證會上多數提出的爭議問題或具體意見,市府多以「納入參考」或「再進行研議」這類沒有實質回答回應。

短短一個半月期間,居民另外參與兩場北市府為社子島地區召開的二階環評程序。直到正式聽證當週,地方上仍持續不斷針對各式安置議題舉行地方說明會議,每一場說明會,居民滿滿社子島問號,產業安置或廟宇、祠堂安置更有複雜細節尚待釐清,25名發言代表從3月16日被選任,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除兼顧自身工作及家庭外,利用每一場說明會及週末積極討論、整合意見,但社子島有一萬多名居民,多屬高齡或弱勢族群,對於資訊掌握能力已然不足,政策說明責任從市府反而落在聽證發言代表身上,發言代表再如何努力也無法充分蒐集安置相關問題,越討論越發現市府官方網站上放置的相關文書證據根本不足以提供發言代表細緻思考拆遷安置計畫的問題。聽證準備時間,連蒐集問題都成為問題,又如何期待聽證代表能完整為居民提出具體訴求,倉促整合的意見恐怕對社子島一萬多名居民而言,都將受到嚴格的質疑!

正式聽證當天,幾家房產業者,積極為地方居民解說拆遷補償和安置內容,這正是聽證代表呼籲,北市府對整體開發相關資訊與地方的溝通嚴重不足。社子島開發難在取信於地方並同理地方長期禁建的社會心理,以及地方對於資訊掌握的困難。不可諱言,這場聽證讓地方開始願意聆聽北市府的說明,市府團隊辛苦奔走,使居民更願意主動和市政府討論,在「改善在地居住環境,確保在地居民權益」前提下,逐步凝聚對社子島地區的開發共識。這樣的成果應當對市府團隊予以肯定。對於身為發言代表之一,更值得肯定的是,過去歷任市長口中所謂:「台北市對不起社子島。」當社子島被劃出大台北地區防洪計畫之外,大台北地區不再遭受洪害,而社子島地區卻從繁榮一時變成洪水奔流必經的洪泛禁建區,在正式聽證會上,由土地開發總隊副總隊長親口說出,社子島地區居民的財產權確實受有「特別犧牲」。那麼該如何填補社子島世代居民應有的合理補償,保有社子島現有的地方特色,持續地溝通和討論絕對是必要的,這場聽證只是開始,絕不是結束!許多爭議還有待北市府更細膩的聽證處理,秉持真誠溝通同理地方心理,社子島長久的發展問題絕對可以順利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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